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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6:09:00

各学院、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已开始申报,根据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项目类别

 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

 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1300-1500元/千字),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附件1)。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一般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2.承担英文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在官方语言为外译语种的国家至少1年以上学习、访问或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所在国母语水平(以提交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为准)。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其他申报程序、形式、程序等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申报要点(附件2)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务必于11月4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社会科学处。

 1.纸质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加盖公章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请务必确保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3)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 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 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电子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著作类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kxmgl@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附件: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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